关于评选第三届“福建励志先锋”人物的通知
各院(系)学生工作领导小组:
按照《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第三届“励志校园·感动福建”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闽教学【2018】16号)文件的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评选福建省第三届“福建励志先锋”的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方案
(一)推荐条件
1.我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2.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3.勇于克服在学习、科研、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,在成长成才过程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,在本学院具有突出或典型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者。
(二)推荐名额
各院(系)推荐一名候选人
(三)推荐评审
1.学院推荐
各院(系)在广泛宣传、发动的基础上,择优推荐候选人,并填写《第三届“福建励志先锋”候选人推荐表》(详见附件),6月15日前将表格(一式一份,A4纸双面打印)报送至学工处,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287869224@qq.com邮箱,
2. 学校审核
在院(系)推荐的基础上,学校对“福建省第三届励志先锋人物”进行评选,最终确定1位第三届“福建励志先锋人物”候选人进行申报。
三、活动要求
(一)第三届“福建励志先锋人物”是树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人物的重要举措,是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重要平台,请各学院广泛宣传,精心组织,积极发动广大青年学生参与活动,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,活动取得实效。
(二)评选活动结束后,请各院(系)结合学院的实际,合理安排时间,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励志人物的宣讲活动,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励志、诚信、感恩的意识。
附件:第三届“福建励志先锋”候选人推荐表
亚搏体育学生工作处
2018年6月12日
附件:
第三届“福建励志先锋”候选人推荐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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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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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推荐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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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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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程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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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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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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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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励志感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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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励 志 事 迹 |
可另附纸 |
个 人 简 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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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 奖 情 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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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学生 资助部门 推荐意见 |
负责人签名: 签章: |
单位 意见 |
盖章: 时间: |
单位主管 部门意见 |
盖章: 时间: |
备注:此表6月15日前交,A4纸双面打印,电子文档发送287869224@qq.com。